俗话说:民以食为天。因此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很多。近日,据不完全统计,4月104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,新增标准83项,代替标准21项,新增标准占标准总数的79.8%。
据统计,4月起实施的标准中,国家标准9项,地方标准40项,行业标准35项,团体标准20项。这些标准涉及产品标准、规范规程标准、检测方法标准等。行业标准涉及轻工行业标准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、农业行业标准等,地方标准涉及北京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江西、山东、深圳、贵州、青海。
据悉,4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有76项,其余标准实施日期分别在4月4日、6日、10日、11日、15日、17日、18日、25日、30日。
这些标准的实施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依据,为生产企业提供了方法指南,为消费者提供了指引。食品伙伴网在此特别提醒行业内相关企业,密切关注相关标准的新变化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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